关于规范自行采购及报账业务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期,在审计检查及资产处、财务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自行采购及报账业务中存在较多合规风险问题。当前临近年底,经费预算执行进入收官阶段,为防范违规采购与报账行为,强化内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避学校统一采购。部分单位将本应纳入学校统一采购范围的项目拆分为自行采购项目,规避学校统一采购。
2.采购程序前后环节倒置。存在先执行采购后补采购审批,先履行后补合同,先签约后补合同审批,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决策时间等情形。
3.询价比价不规范。询价过程存在虚假比价、串通报价等问题,比价结果没有真实反映市场价格。
4.未按规定履行相关采购程序。部分预算达3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询价采购;部分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未履行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即申请办理报账手续。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自行采购内控程序。坚持“先审批、后执行”原则,规范落实采购申请审批、询价比价、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全流程管理,严禁程序倒置,杜绝审批流于形式、虚假比价等违规行为。
2.规范供应商遴选和资格审查。严禁由特定供应商代为提供其他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材料或代为联络其他供应商参与报价。发询价函前,应核查拟询价对象(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情形,确保询价比价真实有效、具备实质性竞争。
3.严格执行采购限额管理规定。各单位负责人及经费审批责任人应认真学习学校采购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强化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合规意识,提前做好同一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或同一类项目的归集工作,严禁拆分项目、化整为零以规避学校统一采购程序。一经发现不予报销,所产生的后果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财务处
2026年10月30日